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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
2016-11-21 09:29   南粤清风网   (点击: )

开栏语

一组数据足以彰显广东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8月,广东已立案查处厅级干部426人,省纪委已办结400人;

查处的省管干部覆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

……

经过连续几年的高压反腐,广东信访举报量在今年开始出现大幅下降,今年前8个月,全省信访举报同比下降18.1%,但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1-8月立案12477件,同比上升27.3%;结案9617件,同比上升60.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11人,同比上升57.8%;查处地厅级干部105人,其中正厅级干部45人。

今起,羊城晚报开设专栏“从严治党 广东实践”,梳理十八大以来广东从严治党的成果、探索。

从严治党,广东在行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广东的发展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要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定力、不忘初心、矢志不渝、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正风反腐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对于惩治腐败,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态度坚决。

1 打虎力度不减,拍蝇节奏不变

本月7日晚,广东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韶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邓建华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十八大以来,上百厅官在南粤清风网“反腐快报”栏目“亮相”,与自己的政治生涯告别。

引人关注的是,去年9月,广东省纪委公布了查处的三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其中一件的“主角”就是邓建华——2014年7月和2015年3月,邓建华分别为大女儿、小女儿操办婚庆,共设喜宴76席,宴请有关国家工作人员58人次、当地企业老板16人次,收受礼金7.29万元。因顶风违纪,邓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违纪金额被追缴。

从全省通报被行政降级,到再次被查,显示广东反腐不是一时、一地所为,而是持续、持久、深入地开展,打击腐败不留死角。

严打“虎”、勤拍“蝇”,广东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广东查处厅级干部数量连续位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第一。去年,广东查处厅级干部170人、县处级干部871人,查处的地厅级干部中给予轻处分占已处分人数的69.5%、重处分占30.5%、移送司法机关占查处总人数的18.8%。今年前8个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4万件,查处厅级干部105人(正厅级干部45人)。

广东以查处省管干部“四风”问题为重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今年1-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3个,追究责任4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4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67起。

2 轻处分人数占总数超六成

去年9月17日,接到群众电话反映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副镇长叶某为庆祝新居落成,将于当晚大摆宴席的举报后,广东省纪委立即要求汕尾市纪委核查处置。汕尾市纪委在宴席举办之前及时对叶某进行诫勉谈话,使其放弃了这一做法。

广东省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主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加大谈话、函询、诫勉力度,建立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滑向违法。据统计,2015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79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行政降级及以下等轻处分7981人,占党纪政纪处分总人数的61.5%,党纪政纪重处分4998人,移送司法机关691人。

3 今年全省1240人参与“三述”

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广东把谈话提醒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积极构建抓早抓小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落实两个责任。

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问题,采用“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两种方式,对下级党政“一把手”或分管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谈话提醒,今年前三季度省部级干部谈话提醒701人次,各级被谈话提醒的领导干部达数万人次,受到中央纪委肯定。

广东在全省推广珠海、惠州、肇庆依托信息化手段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监督”的主体责任信息化监督体系和评估系统。今年1-10月,全省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班子36个,领导干部4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3人,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案件5起。

今年,有10个地市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省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接受省纪委委员评议,协调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对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3人进行约谈提醒,全省有1240人参与了“三述”。311名省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委提交了述廉报告,58名领导干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7名领导干部被函询提醒。

4 及时制定新规定抓早抓小

无规矩不成方圆。广东省在从严治党时,十分注意跟进制度建设,规范、完善规章制度,及时根据查处领导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新的解决思路。

广东在进行反腐倡廉斗争中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省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明确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为了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执纪工作,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行为绝不放任,2015年,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开展谈话提醒、建立抓早抓小机制提出具体要求。今年又印发《谈话提醒工作有关问题解答》,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为官不为”问题。按照省委部署,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若干意见》。《意见》详细列出了13种免予追责的情形,提出重点整治当前阶段8个方面“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记者 尹安学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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