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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既要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又要防止助长产生侥幸心理的问题——破解正风反腐方面难题系列谈之三
2015-09-10 16:05     (点击: )

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一段时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沿,执纪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上半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省管干部89名,其中有64名依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占总数的72%。这是省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早抓小的具体体现。然而,对中央纪委提出“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等重大策略,在一些人的眼里却误以为反腐败斗争进入了 “拐点”、是不是风向变了?是不是反腐败该缓缓了?尤其是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继而产生“躲过一劫”的侥幸心理。这也是当前在反腐败高压势下,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现象仍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模糊往往导致行为的失范。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决策部署的误判、误读。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必须看到,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是对党纪严于国法的重申和强调,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工作量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对党员干部来说,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抓早抓小” 不是反腐败斗争的减码、减力、减弱,更不是抓小放大、把老虎当苍蝇打,而是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坚定政治决心,体现了“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反腐败战略方针,体现了露头就打、严格执纪的更加凌厉的高压态势。

防止一些人心存侥幸,要坚持抓早抓小和惩治腐败“两手抓”。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着眼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聚焦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违纪演变成违法;要健全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把提醒警示作为抓早抓小的重要方法,把谈话函询等作为信访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发现一般性违纪问题快查快结,增强纪律惩戒的震慑作用。同时,要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打“虎”拍“蝇”、严惩腐败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对照中央确定的重点(三类人、三个后),集中优势兵力查处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防止一些人心存侥幸,要坚决防止“抓小放大”。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健全线索管理机制,对每一条线索都必须认真清理和科学分类,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在对线索的处置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确定审查重点。线索分析不能一看不涉法就放过,要对重点线索盯住不放,坚决防止重要线索流失,防止大案办小、小案办了。对借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之名抹案子、送人情的,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防止一些人心存侥幸,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去年,在中央纪委的指导下,省纪委严肃查处了阳江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在处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该市分管副市长陈芝岳实进行政纪处分;今年4月,又发现陈芝岳有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再对其作出行政撤职处分。我们的态度是,执纪监督没有豁免和例外,对在“抓早抓小”中受过处理的党员、干部,凡有新的问题线索的,都要继续纳入纪律审查范围,并从重处理。要让一些人知道,受过纪律处分的不是就打了“免疫针”、进了“保险箱”,但凡发现仍然心存侥幸、继续我行我素,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理,让其为我们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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