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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2018-04-10 08:37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

“检查组来了?怎么之前没有接到要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近日,陕西省周至县纪委监委组成6个监督检查组,对清明节假日期间作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与以往的检查不同,这次检查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了监督范围,实现了全覆盖。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健全执纪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联动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贯通、同向发力的全方位权力监督格局。

不留空白,将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

最近一段时间,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村委会委员王文远有点忙。除了处理村里事务外,他还在抓紧时间学习监察法。“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中,就包括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虽然我不是党员,但也要接受监督。”

在此前,对像王文远一样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存在盲区。他们虽然手握公权,却不在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范围之内。而随着监察法的通过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则实现了对这些人的监察全覆盖。

除了强化执纪监督和监察监督,各地各部门还在深化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上下功夫,确保将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

在实现巡视全覆盖基础上,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市县巡察,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如期完成巡视全覆盖目标后,自治区巡视工作再出发,第八巡视组进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开展巡视。克州党委紧跟自治区党委步伐,随即启动巡察工作,阿克陶县委也派出6个巡察组,对3个县直单位、10个行政村开展常规巡察,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格局。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的内涵和职能也得以拓展。安徽省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其监察职能,监督对象进一步扩展。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今年召开的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就和以往不同,接受教育的人员新增了受委托行使司法职权的速录员、司法辅警等。

攥紧拳头,瞄准重点开展精准监督

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有问题反映的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在浙江省杭州市,这些外界看起来的“平常事”,如今成了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邵艳的“主打业务”。

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杭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从6个增加至9个,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被确定为执纪监督部门,突出日常监督,重点把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

“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抓早抓小上,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邵艳说,把工作做在违纪之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干部远离纪律的红线、法律的底线,是监督的应有之义。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地监督对象均出现大幅增长。以改革为契机,各地持续深化“三转”,把监督放在首位。如湖南省坚持内涵式发展原则,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把力量向一线倾斜,并探索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前后台”分设。

“省纪委监委设立内设机构21个,从数量上讲,执纪监督室比审查调查室还多一个。”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监督本身就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组成部分,执纪监督是审查调查的前提和基础,拳头攥紧了,打出去才会更加有力。

攥紧拳头才更有力,也是派驻机构改革和巡视巡察工作取得的重要经验。一段时间之前,由于定位不准、职责不清,派驻和巡视巡察工作干了一些别人的活,荒了自己的地。现在,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定位更准、方式更灵活、发力更集中。

闻风而动开展精准巡察。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委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机动式巡察组打了一场快仗,巡察组带着问题直接进驻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5天后,吕厝社区党总支书记吕子凉、社区居委会主任吕水草就因违法违纪问题“落马”。

海南省陵水县在派驻纪检组中试行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分离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去年以来,5个派驻纪检组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72批次,谈话函询10人次,提醒谈话53人次。

联动发力,提升监督实效

3月29日,山东省宁阳县监委委员秦传伟应邀到县供电公司,为500多名干部职工作了法纪辅导报告。这是近一个月来,他为监督对象进行的第5次授课。

转隶之前,秦传伟是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办的都是大案要案。让他去搞廉洁教育,有人说这是“大材小用”。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监察法赋予监委第一位的职责。”秦传伟说。

责任更聚焦,目标更明确,担子更重了,这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识。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扛牢抓实,就要补齐短板、联动发力,多措并举提升实效。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浙江省把派驻机构工作纳入试点探索,在不改变派驻机构组织架构的前提下,对派驻机构人员力量进行统筹使用,形成监督合力。

“负责执纪监督的纪检监察室在线索较多、力量不足时,可以把联系的派驻机构打通,统一调配力量;而当派驻机构遇到系统性问题,监督力量不足时,也可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请,由纪检监察室统筹其他派驻机构的力量予以支持。”浙江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陈灿说,调整后,派驻机构在履行原有职责的同时,履行省监察委员会赋予的部分职责,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纪检监察室共同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

结合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各地也在探索深化巡视巡察工作——进驻之前到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带着“弹药”进驻;巡视巡察期间,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交流情况;巡视巡察后,将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察,形成持续震慑。

“执纪、监察、巡视、派驻全面覆盖、同向发力,既是‘形’的重塑,更是‘神’的重铸。”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把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扛牢抓实,使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处于严密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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