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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稳中求进方针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2018-06-06 08:26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点击: )

 

把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在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推进会上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使巡视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这既是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是指导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科学方法论

  坚持稳中求进,最早是就经济工作提出来的。从“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到“宏观经济政策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再到“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重要场合,深入阐述稳中求进精神和要求。可以说,把“稳中求进”作为指导做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

  随着治国理政实践的深化与发展,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2016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把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升至“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几天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稳中求进“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将“稳中求进”从经济领域的“工作总基调”上升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丰富和发展了治国理政科学体系,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在第一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就强调指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稳中求进”由此明确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总基调。今年以来,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写入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中求进”实际上成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不可违背的科学方法论。

  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稳”和“进”的辩证统一关系

  理解稳中求进这一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论,必须准确把握“稳”与“进”的辩证关系。早在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从经济领域出发,对“稳”和“进”及彼此关系作了具体阐释,他指出,“稳的重点要放在稳住经济运行上,进的重点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调整结构。稳和进有机统一、相互促进。”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论述了其实质与内涵,指出“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2017年7月在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要更好把握稳和进的关系”的基础上,深刻阐明应如何“稳中求进”,他指出“稳中求进不是无所作为,不是强力维稳、机械求稳,而是要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有所作为,恰到好处,把握好平衡,把握好时机,把握好度。”这些精辟论断,对“稳中求进”的内涵与外延、“稳”和“进”的辩证关系作出了深刻清晰的阐述。

  稳中求进,既不是一味求稳,消极等待无所作为,也不是急于冒进,自乱分寸急功近利,而应尊重规律、抓纲带目,稳扎稳打、善作善成。经济工作如此,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如此。回顾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可以说是在准确把握并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原则中前进的。“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这些闪烁着辩证法光芒的论断,无不蕴含着稳中求进的方法论;从推进巡视派驻监督全覆盖到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从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些生动实践也都贯穿着稳中求进的重要思想;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上,从试点先行到全国推开,既有效控制了改革风险、保持了整体工作稳定,又实现了改革实效不断提升、工作持续发展,这也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鲜明体现。

  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既是对落实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的重要部署,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党的领导是实现“稳”的根本保证,也是推动“进”的根本所在。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践行“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章和宪法要求认真履职尽责。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牢固树立政治信心和政治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在持续发力上下功夫,才能做到不松劲不停步,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坚持一体推进,强化全局观念和整体思维。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完成好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1+8+1”的工作任务,需要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一方面要坚持一体推进,统筹处理好纪律检查、国家监察、执纪执法、巡视巡察等各项工作,将各方面都考虑周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另一方面要把握好相互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突出重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实现工作质量和效能的整体提升。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入推进,面对许多没有先例可循却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真正弄清问题实质、找到问题症结,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方针,既要有“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决心与冲劲,也要有“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的恒心与耐心,以稳扎稳打、实实在在的成效,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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