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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手”干部,当治!
2018-06-29 08:28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

 

“背手干部”:这类干部常常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感觉,他们往往在思想上背离群众,行为上疏离群众,工作上脱离群众,生活上游离群众,对属于自己的事情,都让别人来干,而自己却背着手,来回踱着方步看。

“挥手干部”:发号施令、纸上谈兵是这类干部最明显的特点。他们喜欢挥手,不愿意动手,热衷于当“甩手掌柜”。

“推手干部”:这类干部执行政策照搬照抄,凡事“推”字当头,把决策推给上级,将责任推给下级,还美其名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甩手干部”:这类干部大多不愿担当,遇事要么“绕着走”,要么“打太极”“踢皮球”,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

“伸手干部”:一些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向群众索取各种好处,主要包括以暗示、提要求、故意刁难等方式,索要吃请、强拿财物等。

治理“五手”干部,当从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入手。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其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优化干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打造多元化、多层次、便捷化的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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