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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海同志在2011年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8-24 00:00 工大明镜    (点击: )

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2 0 1 1年我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刚才,赵康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伟其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我们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了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赢得了党心民心,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惩治腐败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做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省纪委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多次对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过去的一年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和省教育纪工委以及全省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坚持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着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权力监控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化专项治理和理论研究,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在巩固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是好的,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勤勉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为我省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人才,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在教育系统一些环节和领域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呈现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比如,一些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有些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爱慕虚荣、追求奢华、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等问题比较严重;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等问题在个别单位比较突出,等等。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消极腐败现象在教育的一些环节和领域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宏观上说,我国当前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广东作为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体制改革的先行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挑战更加严峻,呈现出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具体到教育部门来讲,从客观上看,我国教育事业处在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正在逐步消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新的教育体制机制尚未全面形成,在体制机制转换时期,由于一些环节和领域的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为消极腐败现象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这些年来,随着一些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形式多样化和校办企业发展,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数量、资产购置和基建投资规模、经费总量都有了大幅度增长,学校领导干部处理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相关领域的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加,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从主观上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文化也影响到教育领域,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受到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放松主观世界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一步步堕入腐败的泥坑。有的党组织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最终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

总之,我们既要充分肯定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包括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又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准确把握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扎实做好今年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去年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央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前瞻性部署。今年2月2 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要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是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从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强大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落实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要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而共同奋斗。我省也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今后十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谋划,并把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其中作出部署,特别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把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 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忠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抓任务落实,抓巩固提高,抓改革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要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合理划定省、市、县(市、区)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逐年提高;要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要形成推动优先发展教育合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随着“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教育改革发展将迎来一个新的机遇期,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教育投入力度也将明显加大。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上级政令畅通作为重要政治职责,确保把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特别是对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决策和实施各环节要及时跟进、全程参与,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确保资金投入安全透明、规范管理、高效使用。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去年,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两部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着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三个关键环节,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及奢侈浪费等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明确相关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责任分解,牢牢抓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对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努力做到防微杜渐、拒腐防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着力解决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汪洋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群众利益的基本要求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寄托着千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抓紧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个时期以来,教育收费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几年,省教育厅党组和省教育纪工委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方面,通过建立治理教育违规收费信访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设立教育收费动态监测点,认真查处教育违规收费问题等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教育违规收费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评选活动,表彰了一批教育收费规范县,对规范教育收费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全省教育系统要以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为契机,配合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举措出台,把这项工作融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收费政策体系和完备管用的监管制度体系,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手段。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但绝不是要放松惩治。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形势下,如果不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不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就不足以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的滋生蔓延,也难以真正取信于民。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招生权、办事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中通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校办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藏、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学校和校办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要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五)认真抓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以组织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加强力量配备,改善队伍结构。各级党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经得住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大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和查办案件能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政治品格,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思想观念的侵蚀。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创新,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改革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动力,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进行新创造,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创新,出思路、出经验、出成果,充分发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参谋和智库作用。目前,我省已经有5所高校成立了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机构,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希望全省教育系统尤其是高校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推出改革创新措施,努力突破影响和制约反腐倡廉建设的瓶颈性问题。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的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国情、着眼长远,组织力量专题攻关,坚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科学、严密、完备、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与教育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主动深入教育改革发展第一线,积极参与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把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贯彻到各项改革措施之中,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风险点一个一个地排查、一项一项地解决,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三委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最近印发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推进校务公开,开展高校党务公开试点,紧紧抓住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深入查找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在加强实践探索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不断细化和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同志们,今年是建党9 0周年。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我省早日成为我国南方的教育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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