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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7起“节日病”典型问题并重申廉洁过节纪律
2015-09-02 10:58     (点击: )

为落实中央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突出重要节点、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的要求,广东省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严肃查处各大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节日病”问题。现将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潮州市潮安区委常委陈华群等人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和公款礼金问题。2013年中秋节前夕,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华群、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泽龙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建安接受该市市直某单位宴请,公款消费人民币共计9720元,并每人收受礼金人民币2000元。上述餐费及礼金以购买“副食品”、“茶具”等名义虚开发票在宴请单位入账报销。陈华群、林泽龙、黄建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国库。

二、清远市清新区副区长徐庆芳节日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徐庆芳在2011年至2014年中秋、春节期间,利用分管教育工作职务之便,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章某、薛某两人以节日慰问名义给予的红包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国库。

三、深圳市南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刘天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3月,南山区委统战部在港组织新春团拜活动期间,刘天华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部长,提议并安排工作人员向部分参与活动人员违规发放补贴港币15000元,其本人领取港币2000元。刘天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发放款项被收缴国库。

四、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司法所所长许云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清明节期间,许云华驾驶公务用车送其朋友及家人3人到龙南扫墓,后又多次驾驶公务用车打麻将、吃宵夜、到茶叶店喝茶。许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五、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地都镇教育组组长蔡楚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春节前夕,蔡楚斐授意下属以节日补贴的名义向辖属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育组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63000元;2014年元宵节前夕,蔡楚斐授意下属以元宵节补贴名义向教育组等8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4200元。蔡楚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发放款项被收缴国库。

六、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中秋后,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唐元松、院长李银满先后两次组织学院行政人员、教职工及部分家属赴清远旅游,两次旅游共支出31771元,事后分别以赴广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深圳大学进行学术交流的名义报销了上述费用。唐元松、李银满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旅游费用改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

七、阳江市阳东区塘坪镇赤岗村委会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赤岗村委会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及没有合法合规开支渠道的情况下,村两委干部商议并擅自动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两委干部补助人民币10000元。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梁宗炯、副主任陈家创、妇联主任梁彩琼在当天各签领了补助款人民币2500元。梁宗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家创、梁彩琼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收缴至集体账户。

上述问题的发生,充分表明少数地区和单位“节日病”问题仍然存在,纠正“四风”任重道远。节日前后往往是“四风”问题的集中暴露期。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以上率下,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早发现早处置,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执纪,继续狠抓重要节点、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违规用公款发放节礼、津贴补贴以及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不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省纪委在南粤清风网(www.gdjct.gd.gov.cn)开辟了作风举报和作风暗访平台,欢迎广大群众和网民继续举报身边发生的两节“四风”问题,省纪委有关部门将认真核实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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