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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重申“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
2015-11-26 16:06   南粤清风网   (点击: )

近日,广东省纪委通报10起典型案件,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部署,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守“六大纪律”特别是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六个严禁”。

省纪委指出,这些涉案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公共资源交易,方式从过去打电话、写条子、作批示、发指示等直接干预转为间接干预,从公开插手转为暗箱操作,安排亲信介入或授意下级操控中标结果、分包、转包和采购供应,属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他们被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惩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省纪委强调,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的监督检查,有力防治公共资源交易违纪违法行为,是中央和省三令五申,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体现。特别是最近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用权,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等各类市场经济活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是推动落实“六个严禁”的主体,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预防和查处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六个严禁”的再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纪律刚性。

 

六个严禁

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医药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项目承发包、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资金分配使用、项目立项评审,或利用支付项目款项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疏通关系、谋取利益;严禁违规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工作施加影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是推动落实“六个严禁”的主体,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预防和查处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六个严禁”的再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纪律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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