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节礼后,我心理上压力越来越重,组织上对我的调查,让我得到了解脱。”违纪行为被查处后,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和发展处副处长程全洪终于卸下了压在心头的包袱。
2015年5月,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收到署名举报程全洪涉嫌收受某门诊部财物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程全洪主动详细交待了自己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程全洪担任原汉沽卫生局副局长,主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期间,汉沽某门诊部负责人王某于2014年春节前向其赠送5000元礼金,程全洪认为“钱是对方主动送的”,不是自己索取的,于是坦然接受,将其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交代该问题后,程全洪上缴了违纪款。
2015年9月18日,经滨海新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程全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纪收缴5000元违纪款。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心存侥幸,收受他人节礼,触碰了“红线”还不自知,正如程全洪事后在检查中所讲:“接触面广了,听到的各种社会现象也多了,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削弱了精神追求,放松了自我要求,不知不觉陷入社会潜规则。”
以为在春节期间就可以放松要求,“钱是对方主动送的”就可以坦然接受,这5000元礼金看似是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实则是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模糊的表现。缺乏对纪律的敬畏必然导致在行为上“越轨”。纪律不容突破,底线不能逾越,只有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