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4年,县广播电视大学公务接待费用总计504万元,平均每年高达100多万元。其中,2013年公务接待费仍高达97万元,2014年底县纪委介入调查时已支出公款229万元及欠款32万元,属于典型的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现。”梅州市大埔县纪委调查组成员感慨地说。
2014年10月,大埔县纪委接到群众匿名反映该县校长蓝驹中有关问题的举报信后,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实,大埔县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蓝驹中,副校长王集业、郭文雅,校办公室主任李宗柱等人在任职期间,伙同他人通过虚开(虚大)工程发票、搬运费发票、汽车维修养护发票、私设小金库等手段套取公款进行私分、贪污和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及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涉案总金额高达762084元。
因蓝驹中等人的相关问题已涉嫌违法,该县纪委遂将其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2015年6月1日,该县人民法院判处蓝驹中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王集业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郭文雅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9月,该县纪委分别给予蓝驹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王集业撤销党支部委员、行政撤职;郭文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李宗柱党内警告等处分,同时对以上涉案人员违纪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作为一校之长,蓝驹中不仅没有认真履行一把手“一岗双责”职责,无视国家法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把单位财物当成私人“钱包”随意挥霍;尤其在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顶风违纪违法,工作作风霸道、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导致班子成员或干部职工明知违规也不敢反对,甚至渐渐乐享其成,以至于整个单位上行下效,歪风盛行,最终导致班子成员一窝端的惨痛代价,教训深刻,引人深思。(大埔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