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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灶”上宴私客 十人参加皆受罚
2016-04-22 09:18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点击: )

  以加班为名,在“公务灶”宴请私客,10名聚餐人员全部被处分。河南省获嘉县纪委查处的这起案例表明:对隐形变异“四风”,更要坚决从严查处。

  2015年9月15日晚,获嘉县纪委检查组到该县太山乡进行暗访,发现有10名人员在机关“公务灶”就餐并饮酒。面对询问,太山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徐运喜紧张地回答:“因为工作需要,我们晚上加班,吃的是工作餐。”而检查人员发现,除了徐运喜外,同餐的人员均是其他乡镇的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于是追问:“其他乡镇的人为什么要到太山乡来加班?加班吃的是工作餐,怎么可以饮酒?”徐运喜看瞒不过去,终于道出了实情。

  原来,徐运喜在2015年8月升任太山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曾在一起工作过的几名同事多次打电话要前去道喜。徐运喜因担心违纪,均予以推辞,落下埋怨。9月15日,徐运喜因工作需要加班,而此时再次接到朋友电话。徐运喜“灵机一动”,就以加班餐的名义安排机关食堂私自宴请自己的朋友。

  检查人员当场对这起违规公款吃喝进行制止,并深入调查。经查,徐运喜以加班名义,在太山乡政府“公务灶”宴请其他乡镇、村党员干部9人,席间,饮用太山乡“公务灶”提供白酒4瓶,共计花费公款500余元。

  2015年10月,获嘉县纪委监察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纪律规定,对组织宴请的徐运喜和参与宴请的所有党员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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