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贽是唐代德宗时期的宰相,他为官清正廉洁,从来不收受下属的礼品。一次,有个地方官员进京办事,给他送来了精美的马鞭和皮靴,陆贽很客气地拒绝了。结果此事被唐德宗知道了,就劝他说:“对于地方赠送的物品,你一概不收受,恐怕在情理上是讲不通的,比如马鞭长靴一类的小东西,接受了也无伤事体。”
陆贽说:“下至卑微的士民属吏,尚且应当严格禁止行贿受贿,何况宰相是风俗教化的倡导者,怎么反而带头受贿呢?贿赂的途径一经打通,就会日益严重,赠送马鞭和长靴达不到目的的,必然要发展到赠金送玉。试想如果眼睛看见愿意得到的东西,怎么能够在心中自行打消得到它的念头呢?所以,如果不断绝行贿的涓涓细流,很快会填满溪涧沟壑而泛滥成灾的。假如对赠送的物品有的接受,有的推却,赠品被推却了的人便会怀疑自己遭受拒绝而办事难以顺利;如果一概推辞而不接受,人们便知道不接受赠品是正常的事情,又怎么会生出疑虑来呢?”
陆贽的回答入情入理,环环相扣,唐德宗连连称是。作为一国宰相,陆贽可谓是位高权重,以他的身份和地位,收件马鞭和皮靴,的确是小事一桩。可是在他看来,小礼不禁,大礼必到,就会坏了规矩,影响公正行使职权。陆贽能防微杜渐,不为身外之物所动,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他能成为一代贤相也就不足为奇了。(刘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