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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当前腐败存量大但查处力量力度不足的问题——破解正风反腐方面难题系列谈之一
2015-09-08 10:48     (点击: )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着力破解正风反腐方面系列难题。本网从本期开始,刊登省纪委粤纪宣署名文章,破解正风反腐方面难题系列谈,敬请读者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力量最大限度向纪律审查一线倾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获准实施,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至12个,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办案一线的人员达到总数的70%,实现了“攥指成拳”,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数和查处省管干部数均有大幅度提升。其中,立案数同比增长41.3%,结案数同比增长34.54%,立案的地厅数列全国第一。但由于历史原因,我省腐败存量仍较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感到查处力量、力度仍不够,对这一矛盾和问题,急需破解。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方法。要破解腐败存量大与查处力量力度不够这一对矛盾,首先要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现阶段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基本态势没有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继续全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面对这一形势任务,必须持续保持足够人员力量投入纪律审查第一线,没有力量就不可能的力度,但力量不足是常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惯性思维中跳出来,从传统的工作方式中走出来,以理念创新带动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与反腐败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纪律审查工作新思路、新办法。要立足于内部挖潜,通过转变思路、创新方式、深化改革,有效解决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的问题。

要把握政策要求,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重点不能泛化。只有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督,才能形成有力的遏制态势。当前,惩治腐败要重点查处“三类人”,即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要重点查处“三个后”,即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这是中央根据形势任务确定的政策和尺子,必须坚决执行落实。不管是哪个地区还是部门,班子问题最重要,把“一把手”作为重点关注的对象,这就抓住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只有把“一把手”看住了,把领导班子建设好了,才能以上率下、以点带面,促进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风气好起来。

要转变工作方法,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树立正确的纪律审查政绩观,既突出监督执纪的重点,又着眼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在时机上能早则早,在进度上能快则快,在时间上能短则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效率。要按照标准要求排查处置问题线索,创新方式,科学施策,最大程度地用好和节约纪律审查的人力资源。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纪律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把严守纪律和规矩作为一种习惯养成和自觉行为。

好钢用在刀刃上,力道使在刀把上,方能让反腐败“利剑”锋利无比、所向披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持续深化“三转”,始终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中心位置,防止职能泛化,又要不断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注意盘活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力量,在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探索开展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新机制,形成派驻一个点、监督一条线、巡查和办案辐射一个面的新体制,整合力量资源,切实增强纪律审查工作合力。(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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