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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校冒用400余名师生名义违规申请贷款
2013-03-20 00:00 工大明镜    (点击: )

2月底以来,孔长征就为母校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河南机电高专”)冒用个人信息申办助学贷款而烦心。“学校还款逾期,导致我的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不良记录,我办不了房贷,就买不了房子。”

孔长征的孩子已经两岁多,即将进幼儿园。“如果我不能尽快买房子,孩子就没法到公办幼儿园就读。为了孩子,我跟我的母校要撕破脸了,如果不能尽快给我解决问题,我和其他受害同学就要将母校告到法院。”

孔长征说,河南机电高专并非冒用他一人的个人信息申办助学贷款,“已有多名同学证实‘被贷款’,更多同学还在查。”

河南机电高专原任教师赵怀瑞也自称受害者。“3个多月前,我就发现学校冒用我的名义违规申办房贷,学校虽承认以我名义申请住房贷款的事实,但拒绝采取补救措施,也不承担由此给我造成的10多万元的损失,百般无奈下,我已将母校告到法院。”

记者对此调查发现,在河南机电高专,被学校冒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有400多人,被学校冒用身份信息办理住房贷款的教师也非常多。

学生:我怀疑学校冒名从银行骗取国家助学贷款

河南周口人孔长征说,他现在在上海工作,2003年9月到2006年6月,他就读于河南机电高专应用电子专业。“虽然家在农村,但我家庭条件较好,上学期间根本没有申请过助学贷款,也没有拿到过这钱。”

孔长征告诉记者,当时他的学费为一年3800元,住宿费900元。“我当时住的是6人间,其他大部分学生住的是8人间。如果我申请了助学贷款,所在院系又怎么可能因为我住好宿舍,而批准我的助学贷款申请呢?”

孔长征说,专科3年,每一年他都在开学前,将学杂费充入学校统一发放的邮政储蓄卡,学校财务部门再从银行卡中将学费及住宿费划走。

毕业后,孔长征到上海工作,2012年,他先后三次在当地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申请信用卡,但都被拒绝。孔长征很是纳闷。

今年2月,由于孩子上幼儿园需要,急需办房贷,办理手续前,房地产开放商建议他先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看个人征信报告。“我本以为个人征信报告没任何问题,看了之后立马明白了为何3次被银行拒绝办信用卡。”

孔长征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上写道:“2005年4月26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发放的5500元个人助学贷款,信用/免担保,6期,按年归还,2011年2月24日到期,已于2011年5月结清。”

报告还显示,2012年,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曾因开办信用卡,三次查询孔长征的个人征信报告。

由于孔长征这笔助学贷款逾期3个月才还上,他的个人征信报告上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到商业银行办理房贷。“开发商说,只要消除不了不良信用记录,我啥时候都办不了房贷。”

孔长征的境遇并非个别。孔长征向记者提供了另外两名同学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他们在河南机电高专就读期间,也从没申办过助学贷款。”

记者向国开行总行助学贷款方面工作人员提供孔长征两名同学的学校和姓名后,该工作人员查询后证实,两人名下都有一笔2005年4月26日发放的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5500元。

为何本人未申办助学贷款,而名下却有贷款记录?孔长征对记者表示,“当时我们学校在修新校区,由于学校资金紧张,我怀疑学校冒名从银行申办助学贷款。”

孔长征称,他曾多次致电国开行及其河南分行工作人员,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却总得到“再等等”的回复。“国开行河南分行一名工作人员让我方便时到他们办公室去,他们将联系学校及我本人,双方当面核对。”

孔长征告诉记者,2月26日晚,河南机电高专一位老师主动联系他,称孔长征在该校就读期间,学生的个人信息都是由学生整理的,目前还未找到他的个人资料,并要求孔长征不再接受任何媒体关于此事的采访,他保证在一个月之内解决此事。“没有道歉,也没解释冒用我们名义办理助学贷款的原因,我们已经不相信学校了,学校为何能够更改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

国开行河南分行:学校负责审查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性

2月27日下午,国开行河南分行一名办公室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核实孔长征及其两名同学助学贷款情况,详细情况将在调查后公布。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孔长征并未逾期还款,也并未因助学贷款问题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我们查过国开行河南分行相关记录,孔长征在2005年4月26日所贷的5500元,已在2006年6月30日提前还款了,并未逾期。”

为何银行还款记录和信用报告不一致?对此,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人员解释说:“2011年5月,我们的系统刚上线,出现了一些失误,把之前结清的贷款都算在2011年5月结清。很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由于并未仔细阅读个人征信报告,因此认为2011年5月之前按时还款的学生逾期还款,其实这并不是不良信用记录。”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孔长征办理房贷时因为他们的系统问题而产生阻碍,只要孔长征要求,国开行河南分行会尽快为他出证明。同时,该行正考虑通过国开行总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协调,为这批学生的个人征信报告加上相关备注,证明这批学生并未逾期还款,避免影响这批学生享受其他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国开行河南分行每年要签十多万份助学贷款合同,无法一一进行甄别,他们一般都是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细节问题的检验工作也交给了学校相关部门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无法对此事进行判断,如果将来调查显示我们在监管上有漏洞,我们将上报总行,进行统一整改。”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机构在助学贷款中起到纽带桥梁作用。“助学贷款合同由学校组织贷款学生跟国开行分行签订,我们联系双方,处理协调问题,并进行监督,并不直接参与具体业务。”

该工作人员表示,河南省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河南省财政厅专项经费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以前从未遇到类似问题,在现行制度内,并没有条款明确该如何避免、处理,但如果学校未经学生同意,就擅自以学生名义申请助学贷款,那就是明显违规。“我们将在调查结果出来,领导研究后,处理相关责任方。”

学校:借用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金和教师住房贷款资金用于新校区建设

2月27日,妻子在北京工作的赵怀瑞向记者反映,他于2003年在河南机电高专任教,后来辞职。去年12月,他在北京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发现,河南机电高专曾在2003年以他的名义申请房贷10万元,导致其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去年12月17日,赵怀瑞到河南机电高专问贷款的事。“磨了两天,学校财务处等部门相互踢皮球。对于我办公积金所需要的贷款合同,学校开始说当初让银行拿走了,后来又说找不到了。”赵怀瑞说。

寻求无果后,赵怀瑞只好打算选择商业贷款。“由于学校的原因,我没法办理公积金买房,这导致我得多花近13万元!而且只能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按60%的首付购房。”

记者在一份盖有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章的“关于赵怀瑞同志贷款的证明”上看到:“2003年,由于学校建设资金紧张,学校以赵怀瑞个人的名义向中国银行新乡分行和平路支行申请房贷10万元。该项贷款获中国银行新乡分行和平路支行批准后,由银行直接打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使用这笔款项,并负责向银行支付利息和本金,2006年5月已全部归还本金和利息。”

赵怀瑞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新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的证明,该证明显示,经查询该登记机构总库档案信息,截至2012年12月25日,未查到赵怀瑞相关房产登记信息。

河南机电高专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针对学生被贷款一事,该校召集有关部门调查核实,2005年该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由于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了解不够,经学校研究决定,暂时借用学生助学贷款资金用于弥补新校区建设资金的短缺,以保障建设资金链不断裂,涉及400余名同学200多万元。后来,学校也认识到这种做法不妥,遂于第二年还清了贷款,同时作出决定,今后学校资金无论如何困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学生助学贷款。2006年以后,学校再未借用学生助学贷款名义使用过资金。

对于原任教师赵怀瑞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说,赵怀瑞原为该校教职工,2003年学校按自愿原则以教工名义向银行贷款,众多老师都自愿参与,赵怀瑞当时在贷款合同上也签字同意。2004年其调离学校。2006年学校将以其名义贷款按期还清。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学生和教师反映的问题,学校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与当时人积极协商解决,尽快将有关问题处理完毕,同时认真反思,引以为戒。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中心研究员、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认为,河南机电高专数百学生、教职工被贷款的事情,一方面反映出我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和居民住房贷款的流程存在巨大漏洞,容易被学校利用骗取贷款,另一方面,该校为了获取资金竟不惜以身试法骗取贷款的行为,也反映了一些学校新校区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严峻现实。随着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大城市的逐步联网,类似“被贷款”的案例可能会更多地浮出水面,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堵住学校冒用师生名义申办各类贷款的漏洞,加大处罚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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