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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出台《派驻机构职责清单》 明确派驻机构该干什么该怎么干
2015-12-16 10:17   南粤清风网   (点击: )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5〕20号文),使派驻机构更加明确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干,近日,省纪委出台了《派驻机构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以拉清单的方式列举了派驻机构8个方面35项工作职责。

《职责清单》深入贯彻落实“三转”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一是划清“两个责任”界限。明确提出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派驻机构代表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职责清单》全文4个部分21条是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占了整个篇幅的60%,突出了派驻机构的工作重点。三是推动派驻机构形成“派驻、巡查、办案”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提出派驻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对驻在部门的巡视工作,并积极推动本部门的巡查工作。四是强调加强自身建设。《职责清单》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业绩考核、加强干部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等4个方面,明确提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目前,《省纪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已经印发,并且统一制作成展板在各派驻机构办公场所悬挂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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