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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高级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魏军的狱中忏悔
2015-07-03 14:39     (点击: )

对话人:魏军

原任职务:江苏某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4月1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判处魏军有期徒刑五年。

犯罪事实:2000年5月至2011年,魏军利用担任某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设备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55.8万元。

魏军曾是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功臣,因伤致残(三等甲级),多次立功受奖。转业后不懂教育的他凭着一股子热情和拼劲,硬是把一个默默无闻的技工学校升格为国家重点高级职业技术学院。这样一个颇有传奇色彩的党员干部怎么会沦为阶下囚呢?今年9月,笔者带着疑问来到常州市看守所,与魏军有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在妻子最需要的时候却不能守着她

笔者:现在的境遇和你进来之前落差很大,是不是心理负担挺重?

魏军:怎么说呢,生活方面倒是没问题,以前当兵也吃过苦,甚至比这个还要苦。判了之后就安心服刑吧,对自己考虑不多,主要是担心爱人,她刚做完手术正处在恢复期,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能守着她。还有就是我的儿子,他刚刚上大学,我的事肯定会对他造成影响,我很内疚。

笔者:听说你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能说说你的家庭吗?

魏军:我的父母都参加过抗美援朝,回来后还是在军区,我和姐姐妹妹也是当兵的。岳父母和我妻子也都是当兵的,我们是不折不扣的军人家庭。

笔者:部队的经历以及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对你的人生有哪些影响?

魏军:我在部队干了20年,转业前是团副政委。我的工作作风就是在部队里练就出来的:敢打敢拼,党的事业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计较个人利益。

笔者:1998年你转业到地方,从事学校管理工作,之后把一所比较落后的学校改造成国家重点高级职业技术学院。在地方工作十多年,你有哪些感想?

魏军:在地方的这十几年,我觉得很充实也很留念,干成了一些事。不瞒你说,这几天就是开学的日子,我又不由自主地琢磨起学校的事来,只可惜……

刚转业时,我曾雄心勃勃地想干一番事业,可是一听被分配到技校,就提不起精神来了,因为我不懂教育,咋干呐?可是军人讲的就是服从,干吧,而且要干就得干好了。

2000年5月,我担任技校校长一职,那年学校招生只招了100多人,没有学生愿意报我们学校。当时专业落后,师资奇缺,硬件条件差,我一上任就抡了三板斧,人事改革竞争上岗,开设热门的汽车专业,引进和培训师资,2003年学校招生就达1000多名,去年在校生已达4000多人。

朋友太多太杂,交往久了就放松了警觉

笔者:在事业红红火火的时候,你开始滑坡,怎么认识这段经历和这种转变?

魏军:从内心深处讲,直到现在,我都不能相信自己会走到这一步。我从小就看到父亲的敬业廉洁,父亲唯一的爱好就是抽烟,都是自己买“大前门”、“黄金叶”这些廉价的烟,从来没抽过单位的烟。这个对我影响很深,我没到地方工作之前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

笔者:到地方后有了哪些改变?

魏军:刚转业到地方时,我觉得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作风,一直都保持着军人的传统,没有沾染不良习气。要说有改变,那就是社交方面。我不是本地人,没啥亲属找我办事,是因为工作关系才扩大了社交圈,我接触的人主要是建筑行业的老板。与他们交往时间长了,相互脾气性格有些投了,与他们就成了朋友。现在想来,其实是他们有意投我所好罢了。朋友太多太杂,交往久了就放松了警觉,不再考虑应不应该的问题。我就是在这种朋友关系里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这种朋友关系跟战友之情是两回事,跟友谊根本挨不上,他们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来的。归根结底,还是到了地方后主观上对自己放松了要求。

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笔者:据检察官介绍,在你收受的55万多元中,52万元都是承包工程的老板送的。

魏军:我以前也听过廉政讲座,知道不能拿这些钱。开始时我也是死推,第一次推了,第二次也推了,第三次再推就说不过去了,感觉死乞白赖地把钱退给人家,不仅双方都难堪不说,人家还感觉我太不通人情世故,而且我不收,他们心里就不踏实。再有就是,他们送的数额也不大,一般都是几千元,上万元的不多,而且大都是在逢年过节时送来的,我就感觉这是人之常情,是礼尚往来,拿着不会那么烫手,所以就收下了。再到后来,次数多了,数额也大了,数万元也敢收了。

笔者:为什么到后来就收得心安理得了?

魏军:我一直认为,在工程承接、施工、验收、结算这些环节,我并没有特殊照顾他们,都是公事公办,没有违反原则,我的底线是不能让学校吃亏,好像只要做到这一点,感觉拿了人家的钱,自己的心理压力没那么大,渐渐地就不会考虑该拿不该拿了。而且,他们大多不是一事一次,即使工程做完了,他们在逢年过节时也来。其实他们是有长远打算的,但是我想又没跟工程有关,收了就收了吧。

笔者:发展到最近几年,你已经自觉地去关照行贿人了。判决书显示,你曾特意让学校基建部门的负责人把几个工程给鸿发建筑公司的马剑明做。建筑商送的52万元中,马剑明一人就送了20万元。

魏军:我到学校之前,马剑明就在做工程了,他是我到学校后认识的第一个社会上的所谓朋友。开始时我还是挺清醒的,他帮我装修房子,我爱人坚决要结算清装修款。我几次把钱还给马剑明,他怎么都不要。我当时还跟他说这是违法的,他就信誓旦旦地说不会出卖我,还把票据都给了我。在后来的交往中,我慢慢地对他产生了信任,但没想到最后是他把我供出来了。真的是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笔者:受贿得来的钱都干什么用了?

魏军:我爱人在事业单位,我们俩一年的收入有20多万元,我和爱人没啥奢侈消费,两边父母也不需要我们给钱。儿子从小到大一直很优秀,今年他刚考上自费出国留学,一年费用10余万元,用我们的正当收入完全承担得起,根本不用拿别人的钱。

我拿那些钱,也没敢让爱人知道,她平时一直提醒我不能糊涂,有两次人家把钱送到家里来,她坚决要我退回去。受贿的钱没派上任何用场,我案发后就全退出来了。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我都不应该也没有必要收这些钱。收这些钱,不仅葬送了自己,还害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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