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农村孩子成长为重庆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熊某靠个人奋斗改变了命运。
然而,在担任重师审计处副处长、处长和后勤集团总经理期间,他没能管住自己的手,涉嫌收受工程审计公司、花木公司、超市老板等送上的好处费共计43.3万元。
“我为母校也是我的工作单位带来的不好影响感到很羞耻。”昨日,因涉嫌受贿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时,熊某哽咽着说。
后勤总经理涉嫌受贿43.3万
今年42岁的熊某,2005年开始担任重师审计处副处长,后升任处长。去年1月,他开始担任重师后勤集团总经理。
检察机关指控,在担任重师审计处副处长、处长和后勤集团总经理期间,熊某先后收受北京某工程管理公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给予的好处费15万元,收受重庆一家工程咨询公司老板给予的好处费7.3万元,收受一家花木公司老板给予的好处费6万元。此外,他还先后收受承接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学生宿舍床上用品供应商、校园超市、小卖部承包商等给予的好处费,总计收受好处费43.3万元。
一家曾经中标重师大学城工程建设审计工作的公司老板证实,他一般把公司收到重师支付的审计费用的20%送给熊某。另一花木公司的负责人证实,一次,他给了熊某好处费1万元。
法官一句话问得他张口结舌
昨日庭审中,熊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他表示,自己从没向这些人索贿,都是他们主动送钱。
“超市和小卖部为什么要给你送钱?”法官问熊某。“他们都是过年过节的时候,给我送的拜节费。”熊某平静回答。“他们为什么要给你拜节?”法官追问,“你给他们拜节了吗?”熊某顿时张口结舌,沉默了许久,最终没能回答。
有人被查,他退了部分好处费
给熊某送过15万元好处费的一家公司老板证实,2007年底,重师有人因经济问题被查后,熊某找到他,把收的5万元好处费都退还了。曾向重师供应过床上用品的供应商也证实,2007年底,熊某将之前收的3万元好处费退回。
但是,这两人的证言中还提到,虽然熊某将好处费退回来,但因为他们希望能继续得到熊某关照,不久之后便把退回来的钱送给熊某,并且又送了额外的钱给他。
对于这些证人证言,熊某都表示没有异议。
公诉人称他不属于主动投案
检方认为,熊某已经构成受贿罪,建议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到12年。
熊某的辩护人表示,今年6月12日,熊某被检察机关电话通知要求他协助调查,6月14日下午,他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而检察机关6月15日才对他立案侦查。因此,熊某属于自首。而且,在被侦查过程中,熊某退出了全部43.3万元赃款。辩护人请求法院考虑这些情节,对熊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则表示,熊某是在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他部分受贿事实并电话通知他接受调查后,才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不是主动投案。因此,他的行为不属于自首。
昨日,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组稿件 重庆晚报记者 王明 实习生 洪颖
法庭交锋
法官:超市和小卖部为什么要给你送钱?
熊某:他们都是过年过节的时候,给我送的拜节费。
法官:他们为什么要给你拜节?你给他们拜节了吗?
熊某:(张口结舌,沉默了许久,最终没能回答。)
自己忏悔 给母校抹黑感到羞耻
熊某的辩护人称,熊某一贯表现良好,多次被评为市级和学校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辩护人举示了证据 一大摞红色封面的获奖证书。
“我对不起我的母校,也是我现在的工作单位。我为我的行为给母校造成的不好影响感到深深地羞耻!”最后陈述阶段,熊某说,学校里有培育过他的师长,有帮助过他的同事,正是他们的帮助,他才能走上领导岗位。
“我从一个农村孩子,成长为一名大学教师,成为一名让人羡慕的注册会计师,又成为一名正处级领导。可我却没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熊某还对家人和朋友表示了愧疚。
“我也对不起自己,经过二十几年的奋斗才走到今天,却失去了最宝贵的自由……”说这些话时,熊某几度哽咽。
旁人评价 他平时是个节俭的人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采访到重师一位老师。
这位老师称,熊某平时在学校为人随和,做事低调。他也是一个工作能力很强的人,完全是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注册会计师,又慢慢走上领导岗位。熊某还是一个很节俭的人,他上班穿着很朴素,生活中也没有看见他铺张浪费。他已经当了几年领导干部,但近期才买车,而且不是什么名车。
“他出这种事,真是出乎大家的意料!”这位老师惋惜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