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得志挑重担,宦海浮沉二十载,知法犯法陷囹圄,黄粱一梦悔终身”,这是年仅41岁的广东省海防与打私办原法制监督处处长邓卡的真实写照。
邓卡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带着家人“要励志,拼搏为家族争光;要知恩图报,不能害人”的嘱托,从校园走进省政府大院,先后在省法制办、省海防与打私办工作,35岁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38岁晋升正处,仕途可谓顺风顺水。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欲望像野草一样不断疯长,他的人生也因此黯然失色。因涉嫌严重违纪,2013年11月,邓卡被省直纪工委立案查处。经查处,2003年至2013年间,邓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242万元,行贿折合人民币27.9万元。2014年12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行贿罪对邓卡提起公诉。
●案情介绍
初出茅庐“看世界” 念歪心经埋祸根
刚参加工作的前几年,邓卡积极上进,表现出过硬的业务素质。他在省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工作期间,从事经济管理口的立法工作,草拟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直至颁布实施,业务范围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建设、交通、物价、金融保险、电力、安全生产、工商、电讯等,其中多部法律均属创设性立法。凭着自身的努力,邓卡得到了领导认可,不断进步。
业务进步的同时,邓卡却疏于政治思想素质的学习和提高,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方面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组织监督缺位,个人自律不严,导致他逐渐念起了歪经,甚至还总结出自认为行之有效的能达到人生目标的“政治经济学”:要进步除了勤奋工作取得政绩,还得有经济基础作保障来笼络人脉,“人力资源就是生产力”;而有了更高的职位,就能享受更多的物欲,两者相辅相成。
带着这种人生信念,他开始在工作中挖空心思,混迹酒场,觥筹交错,放弃自尊甚至牺牲家庭,不惜代价结识有利用价值的“官商圈子”。其后他慢慢结识了谭某某等省政府官员、省领导的秘书和私人老板等圈子,逐渐有了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为自己掘黑金、得官位打下了基础。
处心积虑“捞世界” 权钱交易走歧途
私人老板庄某某在黄埔区投资建设某仓储公司,邓卡出面帮忙打点关系及办理报建等手续,获得了庄某某给予的仓储公司干股。为掩人耳目,邓卡先后将股份转到其父亲和老乡李某某名下。
此外,邓卡利用省海防与打私办法制监督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调动工作,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20万元、港币4.5万元;邓卡在省法制办、省海防与打私办工作期间,收受社会人员和下属单位送给“红包”、礼金累计达人民币100多万元,以及烟酒等贵重礼品一批。
经济基础有了,邓卡自然不会忘记跑官要官,以得到更大的利益,2010年12月份,邓卡被提拔为省海防与打私办法制监督处处长,为了感谢时任单位一把手的提拔,2011年2月份左右,邓卡到该领导家拜年,奉上了现金20万元港币。2009年中秋节到2012年春节期间,每年两个节日邓卡都会到该领导家表示心意,总共送了8万元人民币以及烟酒、土特产。目前,该领导也被省纪委查处。
纸醉金迷“混世界” 纵情享乐不归路
2007年9月提任任省法制办法规二处副处长,2010年12月晋升省海防与打私办法制监督处处长,仕途上的一帆风顺让邓卡笃信自己总结的“政治经济学”歪经,虚荣心和享乐欲一下子就膨胀起来,认为自己也是一名领导干部了,有了一定地位,苦尽甘来可以享受人生了,于是整天花天酒地,吃喝玩乐,追求奢靡的生活方式。在八小时之外,耳濡目染中不自觉地接受所谓的“高尔夫生活”:休闲、娱乐、享受。他甚至将打遍全世界高尔夫球场当做人生的一大目标。热衷于吃喝、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同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案件警示
警示一:反腐教育要向心理防线前移,强化组织关怀。
从邓卡通过违规经商入干股来敛财这件事上看,他并不是法制观念淡薄,但他心存侥幸。他考虑到自己可能涉嫌违法违纪,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上,把自己的名字隐去,换之以家人甚至老乡的名字,从而达到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
从敛财过程和结果看,他是在处心积虑地践行所谓的“政治经济学”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邓卡自悔:“当在工作中耳濡目染官场中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对那种纸醉金迷和低级庸俗的生活从诧异到向往,享乐主义的腐败思想悄悄地生根发芽,希望自己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阴影越拉越长,扭曲他的心灵世界。思想认识滑坡,法律意识淡薄,不良思想很快充满头脑,不能明确区分违法违纪界限,加之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负面带头效应,使他认为社会大环境就这样,收礼收钱为人请托办事很正常。
邓卡的心理变化过程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正确认识自己的成长过程,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培养和练就阳光心态,真正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组织必须始终关注党员领导干部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心理健康,反腐败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要向心理防线前移。要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用澄明之心、正直之心、善良之心,正确看待社会上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一个人错误思想萌芽和误入歧途的初期,组织监督、关心和干预显得非常重要,如果所在单位党组织能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行为轨迹,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在生活、学习上予以照顾关心、及时教育,犯了错误即时令其整改,相信他的价值观就不容易抛锚,他的人生观就不容易搁浅,最不济还可以给之悬崖勒马的机会。
警示二:慎交友,莫被“友情”所困。
清末名人曾国藩曾说过:“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不可不慎也。”邓卡的生活交际圈子,不是“高尔夫”球友,就是麻将“赌友”,都是整日吃喝玩乐,相互利益勾结的损友。再仔细观察,其结识的官员朋友夏某某、谭某某、刘某某等人竟然都受到过党纪国法的处罚,身边在工作和生活中能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朋友居然一个也没有。
“近墨者黑”,整日与损友为伍,在思想上,生活方式和言行举止中潜移默化地受到了影响,防线一点点退缩,最后同流合污。当狐朋狗友为达目的送上利益时,邓卡也曾有过警醒,但碍于情面和对他们的信任,收下他们为自己准备的“慢性毒品”,最后被所谓的“朋友”送进了“高墙”。
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其结交什么样的朋友不仅仅是个人生活的小事,而是关系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乃至党和人民事业的大事情。领导干部交友必须有一定的政治标准和道德标准,择善而交,交友有度,从履行职责的高度来正确认识和处理交友问题,才能做到防微杜渐。
警示三:恃权妄为不容忽视,严防一般干部有权任性。
本案中的邓卡,2003年至2004年是省政府一名普通干部,但却利用在省法制办工作的便利条件,将职务权力运用到极致,违规经商,并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干股,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万元。后官至正处级,随着职位的不断升迁,欲望也随着膨胀,他千方百计利用岗位优势和便利谋取私利。
上述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应引起各级管理和监督部门的高度关注,要进一步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进一步拓宽加强监督的渠道,采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定期交流、轮岗等办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得到有效控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