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
2015年9月21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珍,为确保辖区内年终计生考评能取得“好成绩”,于2014年9月至11月间,先后三次公款宴请市、区计生部门有关人员,共花费6899元。在迎接考评期间,又以“培训费”为名给市、区计生部门相关人员送“红包”共计1.1万元。2015年6月29日,三元区纪委给予何珍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支付费用,对收受“红包”的6名区计生局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区纪委对城关街道党工委书记杨金生、街道办主任何斌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三明市直纪工委对市卫计委3名收受“红包”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事件回顾
“做事有魄力、脑子活,巾帼不让须眉!”这是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许多同志对何珍的评价。早在1985年,何珍便在街道办工作,因工作出色,很快就被提拔为街道办副主任。
从2006年起,何珍先后被借调至2家外单位,直到2014年8月才回到街道办。刚“归队”不久,何珍分管了从未接触过的计生工作。
接手新工作没多久,何珍就发现一场“大考”正等着她。
“市、区两级近期要考评我们的计生工作,可目前我们的一些指标还不达标……”掂量着目前街道情况,何珍颇感焦虑:刚分管计生工作,绝不能辜负了领导期望,得想点办法,提高考评分数排名……
“酒杯一端,政策放宽”、“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深谙人情世故的何珍忽生一计:先请上级计生部门人员坐坐“联络下感情”,然后借考核之机送礼。这样,考核排名可就上了“双保险”。
“现在查得这么严,到时宴请、送礼费用要怎么报销呢?”有同事提醒何珍。
“这不难!可以把街道的钱转入芙蓉社区,宴请、送礼费用就从社区日常开支中出账,这么隐蔽,一定不会被人发现。”对此,何珍信心满满。
自认为计划天衣无缝的何珍,赶紧把申请计生检查专项经费的想法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杨金生和街道办主任何斌汇报,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
很快,芙蓉社区就收到了来自街道办拨付的计生专项经费3万元。
有了“办公经费”,何珍开始借着“请来指导一下计生工作”为由,于2014年9月至11月间,先后3次邀请市、区计生部门有关人员,在城区饭店公款吃喝,共计花费6899元。在年终迎接计生工作考评期间,她又以“培训费”的名义给市、区两级计生部门9名考评人员赠送“红包”共计1.1万元。
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张纪律之网即将收紧。
查处经过
今年3月20日,三元区纪委收到一份来自三明市纪委的转办件,反映“市计生局某科长等人接受公款宴请,并收受‘红包’,经办人为三元区城关街道办副主任何珍”。收到转办件后,三元区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该信访件展开初核。
起初,调查人员在约谈何珍时,她一口否认宴请过市、区计生部门有关人员。之后,她还很主动配合调查人员翻查街道办的账目,以证实自己的“清白”。在查阅了有关账目后,调查组并未发现任何疑点。
“何珍作为街道领导,所挂的社区可以去查一下。”案情分析会上,经过集体讨论,调查组调整了调查思路,将突破点锁定在芙蓉社区。
3月25日,调查小组来到芙蓉社区,表明身份后,立即调阅了社区的往来账目。经过仔细查阅,一张“预支工程材料款2.27万元”的领款凭证引起了注意。调查人员立即找来凭证上的领款人李某某进行核实。
经了解,李某某与街道办副主任何珍和芙蓉社区主任熟悉,“当时何珍和社区主任找到我,说有些账不好出。我公司在社区刚好有一些工程款未结清,她们便叫我写一张借条向芙蓉社区借款2.27万元……”
突破口打开后,调查小组找来芙蓉社区主任及出纳小徐了解情况。经过一番思想工作后,社区主任道出了实情:“何珍告诉我有一笔3万元会转入社区账户并在社区报支。之后,她陆续从我这里领走现金1.1万元;另外,还将3次饭店宴请费用6899元在社区出账,其余用于合理开支……”
以啥名目开支?凭借着“小聪明”,在何珍的运作下,公款宴请和送礼的钱都伪装成了芙蓉社区的各项“正常开支”,内容包括清理塌方淤泥、环卫清扫等。
掌握了相关证据后,调查组再次约谈了何珍,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她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2015年6月29日,经研究,三元区纪委对城关街道办副主任何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支付费用,对收受“红包”的6名区计生局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与此同时,三元区纪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城关街道党工委书记杨金生、街道办主任何斌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三明市直纪工委对市卫计委3名收受“红包”的人员予以立案调查。(邓晶晶 田萱)
案例点评
擦亮双眼 从严执纪
本案例中的城关街道办副主任何珍抱着侥幸心理,连环违规公款宴请、送礼,而后又耍“小聪明”,采取“曲线”报账形式,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终自己和其他9人均受到处理,教训非常深刻,这再次警醒我们,纪律意识不能丢,纪律“红线”一步都不能跨越。
当前,纠“四风”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层出不穷,考验着监督执纪者的智慧和能力。我们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更要加强执纪者的自身建设,提升素质,瞪大双眼发现问题。
此外,要坚持从严执纪“一案双查”,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违纪问题,更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人员,干部犯错,要追究组织的责任。如此,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纪委 郑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