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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条例】编造不实整改报告,欺骗组织,领导干部被问责
2016-11-18 09:26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不整改,该问责的不问责,妄想蒙混过关。”原某市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等人因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被问责。

2013年4月,某市城建置业动用公款组织16人旅游三天。为应对组织调查,城建置业相关人员将公款旅游虚构成考察项目,并编造考察报告,统一口径欺骗组织。在2015年某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这一问题并及时反馈问题线索。

对于巡视反馈意见,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并未深入调查进行整改,而是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

巡视整改是政治任务,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诫勉谈话。朱某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裴某,纪委书记张某等人也分别受到了处分。

【模拟案例】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

各级纪委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发现问题就要盯住,该查处的就要查处,该问责的就要问责。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织要高悬问责利剑,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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