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暨南大学副教授、体育部副主任李兆森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经法院审理,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李兆森利用为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采购校服的职务便利,受贿22.4万元。
东窗事发 自首后他还急着赴欧考察
据法院介绍,案发前,53岁的李兆森在事业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是一所国家重点大学体育部的第一副主任、副教授,主持体育部的全面工作;1997年-2001年被评为优秀国家级裁判,历任九运会田径比赛副总裁判长、2001年全国田径比赛总裁判长;所撰写的论文还先后入选2002年悉尼奥运会、第13届亚运会、第22届大学生运动会等国际性体育科学大会;几年来还出版过《最新田径竞赛裁判法》等4部著作。就在案发前不久,李兆森还在申报国家社会科学科研课题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正当李兆森踌躇满志的时候,他受贿的行为败露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李兆森来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自首,交代了他在2000年9月-2002年1月间,利用为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采购校服的职务便利,大肆受贿22.4万元的事实,并退回了所有赃款。
令人发笑的是,在自首后,李兆森以为自己已交代清楚问题,贿款也已退清,应该没事可以回家了。他竟然对检察官说:“什么时候能结案?我还赶着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去欧洲考察,我还想早点回学校搞科研!”
案犯交代 一年多受贿22.4万元
据李兆森交代,在2000年9月-2001年9月,他先后多次收受学生家长张某、李某等10人的贿赂款共13.3万元,然后在招生时为这些学生大开绿灯。因为李作为学校体育部主管招收体尖生的负责人,在招生时有最后的决定权,只要送了钱,李就会利用他最后决定名额的职权给予“关照”。
其中在2000年5月,李兆森到深圳测试体育特长生,深圳某中学的学生张某自荐篮球专长。张的父亲希望李兆森“关照关照”,并说事成后会感谢他。后来张某顺利“考”上。2000年9月,李兆森去深圳出差,张父盛情款待了他。席间,李起身去洗手间,张父也跟了进去,见四下无人给了他一个信封,说是感谢李兆森让他儿子上大学。李推辞了几下就收下了,回家发现信封里装有2万元。就这样,李兆森与张某的父亲在洗手间里完成了一次肮脏的交易。
一位网球特长生的母亲为了让女儿顺利地通过录取关,千方百计找到李兆森,硬是塞给他两万块钱。李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说:“当时我不愿收她的钱,但她母亲又说如果我不收就表示不录取她,我推辞不了,只好收下这两万元人民币。”
除了利用招生受贿以外,李兆森也不放过其它“发财”机会,在2000年10月至2002年1月间,他还利用为新生采购校服的机会,先后多次收受了广州某针织服装厂负责人给予的贿赂款9.1万元。
行贿人交代 他多次催讨“拖欠”的贿款
法院查明,向李兆森行贿的人一般都是那些体育特招生的家长和教练们,他们中很多人明知自己的孩子和学生成绩已达到了录取线,但总是觉得没送点钱不放心,给了钱才安心。在他们中,有一个名叫杨东(化名)的中间人,此人在向李行贿的同时居然还不忘中饱私囊。据他交代,李兆森曾多次打电话给他催要被“拖欠”的贿款。
杨东是辽宁省的一个教练,此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在业余时间介绍有体育专长的体校生或高中学生给各所高校,从中收取中介费用。
去年5月,李到鞍山物色特招运动员时认识了杨。据杨交代,他知道李所在的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每年的体育特招生名额有80多个,而李又是一个有权决定招收对象的负责人,于是热情款待李。
在饭桌上,杨对李说,他手上有3名高中毕业生,体育成绩不错,看能否帮忙,事成后每个学生给2万元好处费。李后来交代,这次交易能得6万元好处费,数额颇大,他很是动心,于是满口答应。饭后,杨拿出3万元给李,说等学生成功录取后家长会把余下的钱再送上。
没过多久,杨的父亲突然病逝,因为要办丧事他把学生家长给的余下3万元全部私吞,按他的说法是先“借”来用用。杨说,这之后,李多次打传呼找他让他早日还清那3万元钱,每次他都以钱还没周转过来为由推搪,李就叫他赶快还钱。
2001年7月,杨又对李说,他还有3名学生,不如一块要了,事成之后每个学生给他3万元。此时李还没有拿到上次的那3万元,却对这回的9万元又起了贪念,于是又答应了。哪想这笔钱杨又私自扣下了,这之后,李多次打电话催杨拿钱,但都未果。
直到案发,李在与杨的这两次交易中实际只拿到了3万元钱,杨东最后在交代时说,他根本没想给李兆森那么多的钱,只是怕他嫌少不尽力帮忙,才故意说那么多的。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间,李在招收体育特长生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22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6000元,赃款224000元予以没收。